全市各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
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我省2026社保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的通知》(鄂人社发〔2026〕29号)规定,现将黄冈市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执行标准及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调整公告如下:
一、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执行标准
2026社保年度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7587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22761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4552元。
用人单位应在2026社保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范围内据实申报职工缴费基数,申报数高于上限的,按上限核定;申报数低于下限的,按下限核定。
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
1.自2026年11月1日起,2026社保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月标准为2026社保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的60%。具体缴费标准如下:

2.自2026年11月起,灵活就业人员可一次性预缴2026年11月—2027年6月医保费。
特此公告。
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