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2025年5月7日发布)精神,我中心同日印发了《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自2025年5月8日起,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
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2025年5月8日前发放的未到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6年1月1日起,将执行调整后的利率,其中,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为2.1%和2.6%,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为2.525%和3.075%。
本次贷款利率调整将由我中心统一批量下调,根据借款人未还本金和剩余贷款期数,按新利率重新计算月供,无需借款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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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期限 |
调整前 |
2026年1月1日调整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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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套房 |
二套房 |
首套房 |
二套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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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以下(含五年) |
2.35% |
2.775% |
2.1% |
2.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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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以上 |
2.85% |
3.325% |
2.6% |
3.075% |
案例:首套房公积金贷款余额50万元,贷款期限剩余20年,按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调整前年利率为2.85%,月供2735.59元,总利息15.65万元。
调整后年利率为2.6%,月供2673.94元,总利息14.17万元,总利息减少1.48万元。
审核人:范学鳌
责任编辑:高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