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黄梅办事处收到某离职职工投诉原企业未按规定为职工建缴公积金。黄梅办事处依据相关规定,向公司法人发出催建催缴通知,要求其按规定补缴欠缴的公积金。在逾期未履行的情况下,该案被移交至黄梅县城管综合执法局处理。

11月13日,该企业因对执法处罚结果存在异议,依法提出行政听证申请。黄梅办事处依规派员参加质证答辩。在听证过程中,工作人员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的原则,详细解释政策规定,说明案件处理流程,回答质询问题,积极进行沟通,最终促成双方达和解协议,案件得到圆满解决,企业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此次住房公积金行政听证案件的成功处理,不仅体现了公积金部门和城管综合执法部门联合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也为今后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有益借鉴。黄梅办事处将以此为契机,积极维护缴存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权益,推动黄冈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肖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