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冈住房公积金中心团风办事处成功帮助一名离职职工追讨回企业所欠缴的住房公积金,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赢得了职工的赞誉。
此前,离职职工刘先生向黄冈住房公积金中心团风办事处投诉,称其原工作单位在其在职期间存在欠缴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多次与原单位沟通协商补缴事宜,但均遭到了原单位的拖延和拒绝。无奈之下,他只好向团风办事处寻求帮助。
接到投诉后,团风办事处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工作专班展开调查。由副主任喻志刚带队第一时间与团风金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取得联系,向企业负责人转达了职工的诉求,并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下达了建缴通知书,明确告知企业按时足额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其应尽的法定义务。
起初,企业以跟刘先生签订劳动合同中未明确缴交住房公积金事项等理由试图推脱责任。面对企业的抵触情绪,工作人员并没有放弃,而是主动上门10余次与企业沟通协调,一方面向企业宣传公积金政策以及欠缴公积金对企业信用的负面影响,如可能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影响企业的招投标、融资等业务;另一方面,积极倾听企业的实际困难,为企业出谋划策,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
经过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企业最终与刘先生协商一致,同意为该离职职工补缴所欠缴的住房公积金,将所欠的住房公积金足额缴存到职工的公积金账户中。
“真的太感谢公积金团风办事处的工作人员了,要不是他们帮忙,我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要回这笔钱。”刘先生在得知公积金补缴到位后,激动地向团风办事处工作人员表达了感谢。
此次成功追讨欠缴公积金,不仅是团风办事处行动力的体现,更显示了团风办事处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决心,让企业进一步明确了依法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企业不可推卸的责任。
团风办事处主要负责人表示,今后将继续加大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的监督力度,严格检查各类欠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行为,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让更多职工享受到住房公积金政策带来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