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督促缴存单位履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近期,团风办事处针对存在停缴、欠缴公积金的单位进行梳理归纳,建立工作台账,全力督促缴存单位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分管业务副主任喻志刚带领相关部室负责人,通过上门催缴,面对面沟通,详细了解这些单位未及时缴交原因及存在困难,为单位提供政策指导和咨询服务,同时告知欠缴单位应严格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少缴”的规定及相关违规后果。

截至目前,累计电话提醒70余次,发放催缴函件37份,上门催缴30余次,20家单位对欠缴的住房公积金进行了补缴,完成补缴金额102.30万元。
下一步,团风办事处将持续开展住房公积金建缴催缴工作,规范缴存单位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确保全县住房公积金“应缴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