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凌晨,蕲春县公安局漕河派出所联合城区巡逻队进行常态化夜间巡逻时,成功查获一起非法吸食“笑气”案。

当晚,联合巡逻队按照既定路线,在城区开展例行巡查。当巡逻至蕲春县漕河某社区停车场时,民警敏锐地发现,有四名男子在一辆汽车旁聚集,形迹十分可疑。于是,巡逻队员迅速上前,依法对四人进行盘查。
盘查过程中,民警在四人身边及车辆内,当场查获了用于吸食的“笑气”8罐及相关工具。

随后,民警依法将四名男子口头传唤至漕河派出所,接受进一步调查。
在派出所内,办案民警对四人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询问。在法律的威严和事实证据面前,四名违法行为人最终如实供述了他们当晚在汽车内吸食“笑气”的违法事实。蕲春警方依法对该四名违法行为人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办理中。

科 普
“笑气”,化学名称为一氧化二氮,虽曾被用于医疗麻醉,但滥用会对人的神经系统造成严重损害,导致记忆力下降、肢体麻木、行走不稳,甚至危及生命。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批准的“笑气”,以及吸食、注射“笑气”等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尤其是青少年,要充分认识“笑气”的危害性,坚决抵制各类新型毒品和违禁品的诱惑,珍爱生命,远离违法犯罪。如发现相关违法线索,请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