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身边
潜藏着一些“双面人”
他们表面上跟我们一样
平凡地生活在城市里
但背地里
他们却带着不为人知的“小秘密”
四处辗转躲藏
他们就是在逃人员......
殊不知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冒充公检法的“诈骗犯”
案件
3月25日上午,红安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经过预警研判,跟踪追击,成功抓获被广东警方列为网上逃犯的刘某(男,38岁,红安人)。
近期,刑侦大队民警在对红安籍历年在逃人员梳理时发现,因涉嫌冒充公检法诈骗被深圳警方列为网上逃犯的刘某在辖区有活动轨迹,汇报上级领导后,民警迅速反应,组织开展线索研判分析,结合手中掌握的线索,制定详细的抓捕计划。3月25日17时许,侦查员经过数日蹲守,在红安县培城路附近将其抓获。
经查,深圳徐女士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刘某,刘某以自己在公安局上班可以帮受害人处理经济纠纷为由,向其收取45万好处费,当徐女士发现被骗提出还钱时,刘某选择逃跑、直接失去联系。徐女士到深圳公安机关报案后,刘某被广东警方列为网上逃犯。经初步审讯,刘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刘某已移交深圳警方。
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网逃犯
案件
3月29日上午,红安县公安局上新集派出所民警在某村进行宣传反诈工作获悉,两名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逃犯王某、宋某已返乡。民警同村干部一起向其家人说明情况,并耐心地对王某、宋某二人宣讲法律法规、政策及利害关系。“你现在还年轻,对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存在欠缺,你之前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国家法律,理应接受法律的制裁,如果你一直选择逃避,事情永远得不到解决,你的家人也会整天为你担惊受怕。”通过民警地不懈努力,两名嫌疑人终于想通了,当日,在家人的陪同下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经查,2024年3月,王某、宋某在湖南省衡阳高新公安分局侦办的一起“换U”洗钱案件中,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湖南警方列为网上逃犯,王某、宋某二人后悔不已。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宋某已移交至湖南省衡阳市公安机关。

警方提示:
对于在逃人员
警方将一追到底、绝不姑息
正告在逃人员主动投案自首
争取宽大处理
对于拒不投案自首、潜逃或
继续实施违法犯罪的
公安机关将采取有力措施
坚决缉捕归案
依法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