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枪爆无小事、民安重泰山
涉枪、涉爆犯罪
严重威胁社会治安稳定
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维护辖区社会治安持续稳定,红安县公安局通过走村入户、张贴通告、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缉枪治爆宣传活动,教育引导群众主动上交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积极举报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线索,不断营造“缉枪治爆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得到了群众的积极响应。
典型案例
(一)
9月底,红安警方接到线索:高桥镇村民袁某某有涉枪嫌疑。警方对该线索进行核查与研判时,在袁某某住处内发现一支猎枪及弹药若干。据袁某某交代:出于对打猎的爱好,其将家中遗留的枪支私自藏匿用于打猎。


(二)
8月初,觅儿寺镇村民夏某主动到红安县公安局觅儿寺派出所上交一把土铳,经了解,土铳为夏某父亲生前所有,夏某在清理父亲遗物时发现了这把猎枪。在看到警方的宣传后,得知非法持有、私藏枪支是违法犯罪行为,且目前正在开展依法收缴非法枪爆等物品、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活动,夏某决定将枪支及时上交。

(三)
红安县公安局七里坪派出所在开展入户“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宣传摸排走访过程中,发现辖区群众刘某家中有一把高压气枪。经询问。其在某APP短视频上看到有人玩气枪的枪支模型,觉得好玩,就陆续从网上购买了相关模具等配件,通过观看教学视频组装。目前该气枪已登记造册,销毁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中。


(四)
今年6月,红安县公安局二程派出所收到群众韩某某主动上缴的两支自制金属气枪。经询问得知,该枪支系一名外地男性赠送给他,自己并未使用过。因听过派出所宣传关于“缉枪治爆”的法律法规知识,明白枪支弹药属于违禁物品,便第一时间交到了派出所。


据统计,今年以来
红安公安
共收缴各类非法枪支78支
子弹341发
破获涉枪涉爆案件5起
这些常识要知道
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化学物、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范围有哪些?
(一)枪支包括:
军用枪、猎枪、射击运动枪、麻醉注射枪、气枪、彩弹枪、火药枪、利用射钉器改制射钉枪等各类制式、非制式枪支及枪支零部件;弹药包括:以上各类枪支使用的制式、非制式弹丸。
(二)爆炸物品包括:
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震源弹、黑火药、烟火药、手榴弹等各类爆炸物品。
(三)剧毒化学品包括:
氰化钠、氰化钾、三氧化二砷等列入《剧毒化学品品名录》的物品。
(四)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包括:
硝酸、硫磺、硝酸钾、氯酸钾、高锰酸钾等列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的物品。
非法持有枪支会怎样?
非法持有枪支,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的规定,私自挪用、藏匿枪支、弹药,拒不交出的行为。
对主动上交枪支的,公安机关将从轻或不予处罚;对非法持有枪支拒不上交的,一经查实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从严惩处。
什么是仿真枪,是否可以销售?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仿真枪: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的枪支构成要件,所发射金属弹丸或其他物质的枪口比动能小于1.8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本数)大于016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本数)的;
(2)具备枪支外形特征,并且具有与制式枪支材质和功能相似的枪管。枪机、机匣或者击发等机构之一的;
(3)外形、颜色与制式枪支相同或者近似,并且外形长度尺寸介于相应制式枪支全枪长度尺寸的二分之一与一倍之间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
仿真枪严禁制造和销售
警方提示
人民群众应主动上缴非法持有、私藏的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等危险物品,积极检举揭发涉枪涉爆的违法行为,进一步消除枪爆物品带来的隐患,共同维护辖区安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