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市一男子因不满分手将前女友隐私照片通过某平台发送给对方亲友胡某行为已经构成侵犯他人隐私8月3日胡某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前男友将我的私密照片用某平台发给了我的亲友,我没脸见人了……”4月20日,武穴市公安局石佛寺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
经调查,今年4月份,报警人小梅(化名)与前男友胡某因感情不和分手。之后,胡某心中后悔,多次找小梅要求复合。在小梅拒绝后,胡某威胁要将其拍摄的隐私照片发给小梅的家人和朋友。4月20日凌晨,失去了理智的胡某多次利用某社交平台,将小梅的隐私照片发送给小梅的家人和同事,以此来报复不肯复合的小梅,受到胡某要挟的小梅无助之下向公安机关报警求助。
为保护受害人隐私,将负面影响降至最低程度,办案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并且通过相关平台封了胡某的账号,同时传唤嫌疑人胡某到案接受调查,胡某虽表示已经删除的视频不会再发,却拒不到案。

8月3日,在民警的劝投下,胡某主动到派出所投案,对其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胡某的违法行为对小梅的工作、生活造成严重影响,胡某的行为构成侵犯隐私权,虽然其主动道歉并获得受害人小梅的谅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之规定,依法对胡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民警提醒
泄露他人隐私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当事人要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和治安管理处罚的责任,严重的会构成犯罪。如果大家遇到类似的情况,请第一时间报警解决,才能防止隐私外泄,将损失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