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9时许
团风县公安局上巴河派出所
接到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紧急指令
辖区张家大湾路段有一辆小车发生自燃,
情况危急接警后派出所民警辅警闻令而动迅速驾驶消防车赶赴事故现场

抵达现场后,民警辅警发现一辆灰色鄂A31**9号牌小车停靠在路边车辆引擎盖处浓烟滚滚,火势已开始蔓延若不及时处置可能引发油箱爆炸等更严重后果
由于事发路段过往车辆较多为避免二次事故发生现场民警辅警立即分工协作一组设置警戒区域引导过往车辆和行人有序避让另一组迅速连接消防水带对准起火点展开灭火作业

经过十余分钟的紧张处置明火被成功扑灭随后民警辅警对车辆引擎盖内部进行仔细检查确保无复燃风险此次处置及时有效,未造成人员受伤也未对周边环境和交通造成较大影响
据车主夏某讲述当时他驾驶车辆行驶至该路段时车辆突然发生颠簸随后仪表盘显示机油温度异常升高紧接着引擎盖便冒出浓烟并起火他来不及多想立即将车辆停靠在路边并拨打了报警电话
警方提醒广大驾驶员
冬季气温较低,车辆橡胶管路、线路等部件易因热胀冷缩出现老化、开裂,是车辆自燃的高发期。广大驾驶员在出行前务必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排查油路、电路、制动系统等关键部位,定期更换老化零部件和机油;不要在车内存放打火机、香水、充电宝等易燃易爆物品,随车配备合格的灭火器并熟练掌握使用方法;长期停放的车辆应选择空旷、通风的场地,避免阳光直射或靠近火源。若遇车辆自燃等突发情况,应第一时间靠边停车,撤离至安全区域并拨打报警电话求助,避免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