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8日,武穴市公安局余川派出所接到某景区负责人报案,称景区水库值班房被人破窗而入,盗走一把工具锯、一台电视机及两个遥控器,价值共800余元。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经勘察现场和走访调查,发现附近村民雷某有作案嫌疑。民警依法对雷某进行传唤,做贼心虚的雷某选择避而不见,还趁着夜深人静之时将偷来的物品又偷偷归还到原处。
2月24日下午,在当地村干部的陪同下,雷某主动来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如实交代自己翻窗进入某景区水库值班房盗窃的违法事实。

雷某虽然将盗窃来的物品偷偷放回原处,但其窃取他人或公共财物的行为依然构成盗窃,由于其有主动自首情节,才可依法从宽处罚。最终雷某因涉嫌盗窃被予以行政拘留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