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喜欢这棵树才挖的,我不是偷来卖钱的。”面对民警的询问,违法行为人吴某某竟说出了这么一句话。
10月8日9时许,团风县公安局回龙山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其工作单位院内的一棵铁树被人盗走,价值近千元。接警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经查看案发地附近的监控视频,锁定一辆面包车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民警通过对嫌疑车辆进行数小时分析研判,结合走访摸排,终于在当日13时许,发现嫌疑车辆正停放在回龙山镇梅家墩村一处厂房门口。民警将违法嫌疑人张某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讯问。张某交代,实施偷窃的还有同伙吴某某。民警随即依法传唤吴某某到案接受调查。在强有力的证据面前,两名违法嫌疑人对盗窃铁树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原来,吴某某在周边散步时,发现这棵铁树的造型独特,别具一格,非常好看,便欲占为己有。二人用铁锹将铁树枝叶上部挖断后,移种在家中的院内独自观赏。
目前,违法行为人吴某某、张某已被依法给予行政拘留的处罚。

警方提醒: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对于自己喜欢的东西,应当通过合法的途径来获取,而不是走所谓的“捷径”,只有通过劳动得来的东西,才最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