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净网2023
为深入推进“净网2023”“清朗·从严整治‘自媒体’乱象”“百日打谣”等专项行动,近日来,黄梅公安继续加大对网络造谣传谣的打击力度,全力净化本地网络环境,坚决遏制网络谣言高发频发态势。
2023年6月28日,黄梅县公安局网安大队联合停前派出所民警巡查发现,董某以其前女友欺骗自己感情为由,多次在抖音网络平台上故意发布多个图片文字信息,侮辱他人人格、破坏其名誉。该信息引发网友关注,影响恶劣。后经核查,董某发布的视频实为编造,并非真实事件。当日,派出所民警将董某传唤至公安机关进一步接受调查。
经查,违法行为人董某以其前女友欺骗自己感情为由,多次利用自己的账号在平台上故意发布多个图片文字信息,公然贬低侮辱夏某的人格、破坏其名誉,以达到泄愤的目的,造成社会恶劣影响。

违法行为人董某的行为已构成侮辱他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黄梅警方依法给予违法行为人董某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法律尊重和保护公民个人言论自由,但所有网民都应当遵纪守法,坚守网上言论自由底线。“百日打谣”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黄梅警方累计共批评教育50人,行政处罚4人,累计清理网络谣言、虚假信息212条,整治重点互联网企业、网站5家。
警方提醒
对于在互联网上发布编造、散布虚假信息,蓄意歪曲事实、捏造传播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处理,造成恶劣影响,情节严重的,警方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每个公民都要对自己的网络言行负责,希望每个公民、网民,自觉抵制不当言论、恶意攻击等不良信息,不轻信、不转发,请广大网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和谐网络环境。
相关法律法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修正案(九)》第三十二条规定,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制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