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田一男子的“朋友”在外地因违法犯罪被当地警方刑事拘留,该男子非但没有开导其“朋友”的亲友,反而“趁火打劫”,以帮忙“找关系”为由,诈骗28500元。罗田警方依法对该男子采取刑事拘留。

2022年7月底,罗田县公安局凤山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张某(化名)报警称其被人诈骗。张某向警方提供了其与男子熊某的微信聊天记录并介绍:自己与熊某、赵某三人是朋友关系。赵某在外地因为违法犯罪被当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另案处理),熊某便借机主动联系张某,并称在北京“有关系”,可以帮忙把人“捞出来”,但需要“打点”。熊某多次约张某见面商讨“捞人”事宜,张某如约向其转款。

“要不是我们关系好,我不会管他”。微信聊天记录中,熊某跟张某说的信誓旦旦,但是“约定”放人的时间已经过了多日,张某依然联系不上赵某,这才感觉事情不对劲,连忙到公安机关报警。了解情况后,凤山派出所民警迅速围绕熊某开展调查。
8月10日,民警联系熊某,迫于公安机关压力,熊某主动投案自首,并如实交代了犯罪经过。

经查:2022年7月14日至7月19日,犯罪嫌疑人熊某编造虚假事实,谎称可以“找关系”将被害人张某的朋友赵某从看守所“捞出”,并以“需要打点”为由,分三次对张某实施诈骗,诈骗金额总计人民币28500元,诈骗资金供自己挥霍。熊某对其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熊某已被罗田警方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