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黄冈市医疗保障局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依据省医疗保障局相关文件,联合卫健部门印发关于新增上门服务费和安宁疗护费等价格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完善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有效减轻老年群体就医负担,聚力解决就医难题。
坚持民生导向,科学统筹定价依据。针对老年群体就医服务需求,通过结合全市经济发展水平与群众承受能力、结合黄冈市作为湖北省医疗服务价格第三价区实际情况、结合比对同价区外省市州价格水平及执行效果“三结合”精准施策,确定上门服务费人次价格范围在100元到200元之间,安宁疗护费价格范围在250元到400元之间。
突出公益属性,兜牢民生服务底线。坚持公立医疗机构非营利性和公益性定位,优化上门医疗服务费和安宁疗护费定价。规范上门服务项目内涵和收费方式,明确不同时收费情形。规范安宁疗护综合服务收费内涵,明确不与“住院诊查费”和“分级护理”同时收费标准,减轻患者家庭负担。
强化协同联动,推动政策落地见效。此次新增两项医疗服务是医保部门积极回应老龄化群体的社会需求、补齐民生短板的重要举措。医保部门将持续跟踪政策实施效果,联合卫健部门加强监管,确保医疗机构规范收费、服务质量不降低。
黄冈市医疗保障局将持续关注民生需求,以精准的“小切口”调整,不断优化医疗保障体系,为全市人民尤其是老年群体提供更优质、更高效、更实惠的医疗保障服务,助力健康黄冈建设迈向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