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医保局发布《湖北省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机构制剂目录(2024年)》和《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目录(2024年)》,将961个医疗机构制剂、158个中药饮片、453个中药配方颗粒纳入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支付范围,涉及我市申报的84个医疗机构制剂、2个中药饮片、284多种中药配方颗粒顺利进入目录,2024年2月1日起正式执行。这也就是说,我市广大患者从2月起即可享受到医保新政策带来的福利。
此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院制剂、中药饮片和中药配方颗粒,由湖北省医保局组织专家遴选、投票、公示、价格谈判等环节后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为的就是将有限的医保资金用在刀刃上,为患者提供质优价廉的治疗药品。
根据要求,纳入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内的中药饮片按“甲类药品”管理,中药配方颗粒和医疗机构制剂均按“乙类药品”管理。申报备案的销售价格原则上为医保支付标准,执行过程中视医保基金支付能力再作调整。患者使用价格高于支付标准的制剂,超出支付标准的部分由患者自付,支付标准以内部分由患者和医保基金按比例分担,患者使用价格低于支付标准的制剂,按实际价格由患者和医保基金按比例分担。
近年来,我市众多医疗机构和中药企业正在研发、生产医疗机构制剂、中药饮片和中药配方颗粒,发展势头迅猛。未来,我市将有更多的医疗机构制剂、中药饮片和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造福广大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