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鼓励医疗机构优先使用国家集中采购中选产品,提升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参与医药服务改革的积极性,黄冈市医疗保障局积极兑现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组织全市一百余家参与国家药品集采的医疗机构进行了结余留用考核测算。
此次实施结余留用政策涉及已完成首年采购周期的第一、二、三批国家集采112种药品,市医保局严格按照《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关于国家和省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实施意见》要求,对医疗机构执行药品集采规定、合理控制药品费用、落实集采、价格改革政策三个方面进行重点考核,量化打分。截止8月25日,全市考核合格86家医疗机构,测算医保结余留用资金约为400余万元。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是推动带量采购可持续性开展的重要政策配套。通过激励医疗机构优先使用中选药品、合理用药,从而有效降低参保群众的用药负担,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难题,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足感。后期,市医保局将督促各地医保部门根据考核测算的结余留用留用资金,及时完成资金拨付工作,确保国家集采药品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落实到位。(市医疗保障局 吴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