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增强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激励更多更优秀人才投身教育事业,不断推进教育科学发展,黄梅县教育局在第32个教师节来临之际,在全县开展2016年“黄梅县优秀校长(园长)”、“师德标兵”、“ 优秀教育工作者”、“ 优秀班主任”、“ 优秀教师”评选表彰活动。
经研究决定,评选对象是全县教育系统从事教育教学、教育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5年以上,政治坚定、作风过硬、能力突出、业绩优良、爱岗敬业,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评选出“优秀校长(园长)”10名,“师德标兵”20名,“优秀教育工作者”30名,“优秀班主任”40名,“优秀教师”100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占各类评选名额不低于70%。对于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重大影响的;违反考试纪律造成不良后果的;从事有偿家教的;向学生、价值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的;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不予推荐表彰。
要求各单位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农村,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层层推荐的方式组织推荐。要保证评选条件、评选程序人人知晓,评选过程人人参与。县人社局、教育局在各单位推荐申报的基础上,对各单位推荐上报的人选组织评审,评审初步结果报县教育局、人社局党组讨论决定。拟表彰的个人在黄梅教育信息网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授予荣誉称号。
(陈育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