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即停车接受检查!”
近日
罗田县公安局民警围捕
盗窃案嫌疑人张某时
其拒不配合企图冲卡
最终被民警封堵控制
而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就是名为“飞鸟”的电子烟

△办案民警李卓抓捕过程中手掌受伤
4月6日,罗田县九资河一烟酒铺被盗5000余元现金及香烟,民警锁定两名作案人员后,查明二人系受张某教唆胁迫,在其远程指挥下作案,赃款被其挥霍。张某落网后神色恍惚,尿液检测显示乙基氟胺酮呈阳性,证实其长期吸食“飞鸟”电子烟。

“飞鸟”电子烟,实际上就是“上头电子烟”。这类电子烟的化学名称为乙基氟胺酮,属于苯环利定类精神活性物质,具有极强的成瘾性和危害性。除了乙基氟胺酮,“上头电子烟”中还常被不法分子添加依托咪酯、异丙帕酯等列管物质。自2024年7月起,乙基氟胺酮等已被纳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这就意味着,非法生产、销售、持有这类“上头电子烟”,均构成涉毒犯罪。而且,“上头电子烟”不仅会对个人身体造成伤害,还会成为社会的一颗定时炸弹。就像张某,吸食“上头电子烟”后,为了满足毒瘾,竟教唆他人盗窃,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日常生活中
该如何防范“上头电子烟”?
记住“望、闻、问、切”四字防范诀
望——观察异常特征:警惕非标准电子烟设备(如无品牌标识、奇异形状)、包装标注“特制烟油”“特殊体验”等字样,留意交易场景是否涉及暗语。
闻——嗅觉辨识风险:正常电子烟多为烟草味,若出现化学刺激味、异常甜腻香或混合药味,需高度警惕。
问——核实来源与成分:对宣称“合法新潮”“无成瘾性”的产品保持怀疑,主动询问成分表、生产资质,拒绝“朋友推荐”“网红同款”等模糊说辞。
切——果断拒绝与求助:拒绝“尝一口”“试试看”的诱惑,发现可疑情况立即向可靠人员举报或拨打110;吸食后若出现头晕、意识模糊、狂笑哭泣等异常反应,立即就医并保留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