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受市委副书记、市长刘洁委托,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俊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黄冈市乡镇(街道)承接部分行政处罚事项清单(送审稿)》《黄冈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稿)》《黄冈市涉诉行政行为自评自纠实施办法(送审稿)》《黄冈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
会议指出,推进乡镇(街道)承接部分行政处罚权,是深化基层改革、提升治理效能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要厘清权责边界,严格落实权限下放有关要求,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确保权力交接顺畅、责任链条完整。要强化上下联动,坚决摒弃“放权即放责”思维,做好赋权事项全流程衔接保障,实现执法效能最大化。要规范执法行为,做到程序合法、标准统一、执法公正,以规范化执法提升公信力,切实把赋权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实效。
会议强调,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是保障群众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性、关键性工作。要织密防控网络,坚持底线思维,密切协作,构建起上下贯通、左右协同、权责清晰、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确保预案各项措施落地落细、执行到位。要提升处置效能,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共卫生应急体系,细化分级响应机制,提升风险研判、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能力水平。要夯实防控根基,围绕预案的重点内容加强专题培训,做好预案的宣传解读,引导群众主动配合、积极参与,推动群防群控落到实处。
会议强调,开展涉诉行政行为自评自纠,是深化行政争议源头治理、压实行政机关主体责任的关键举措,也是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行政机关要加快从“被动应诉”向“主动履职”转变,建立内部职责清单,做到问题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法院、司法部门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指导规范自查自纠流程,推动相关部门举一反三、排查整改,推动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要坚持个案整改与全域治理相结合,定期梳理共性问题、薄弱环节,举一反三完善制度规范,推动自评自纠从“一事一纠”向“常态长效”延伸,全面夯实法治政府建设根基。
会议指出,加强传承人队伍建设,既是落实非遗保护法律法规的关键抓手,更是发挥黄冈非遗人才资源富集优势、赋能高质量发展的务实举措。要建强传承队伍,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细化评审流程,确保把真正德艺双馨、技艺精湛、热心传承的人才选出来、用起来,为非遗保护事业注入源源不断的新鲜血液。要强化服务保障,常态化做好传承人跟踪管理与精准服务,精心搭建展示交流平台,切实提升传承人技艺水平、扩大社会影响力。要推动非遗赋能,立足黄冈深厚的文化底蕴,积极探索“非遗+旅游”“非遗+文创”“非遗+研学”等发展新模式,深挖非遗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记者汪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