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空从来不是法外之地
无人机“黑飞”
不仅扰乱空域秩序
更是违法行为!

近日,武穴公安
依法查处辖区三起无人机违规“黑飞”案件
并对相关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

案件回顾
经现场核查与后台飞行数据调取,三名当事人均为个人爱好拍摄风景或记录场地实景,在未按规定履行飞行报备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升空作业,且飞行高度均超过120米法定安全上限,构成典型违规“黑飞”行为。

三人到案后坦言,自身对无人机管理法规知之甚少,心存侥幸,未充分认识到超高飞行可能引发的飞行器坠落、电力线路干扰、辖区实景信息泄露等安全风险。


固定完整证据链后,民警依据相关法规对三人分别予以行政处罚,并现场以案释法。民警细致讲解无人机实名登记、飞行报备流程、120米适飞空域管控要求等核心法规,阐明违规飞行对应法律后果。三名当事人当场表示认识到自身行为的危害性,承诺今后严格依规操控无人机。
无人机飞行前必做三件事
一、完成实名登记
微型以上无人机须通过“无人驾驶航空器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UOM平台)”办理实名登记,在机身粘贴识别二维码,做到信息可溯源。
二、提前查询空域
登录UOM平台查阅飞行空域地图。蓝色区域为适飞空域:微型、轻型、小型无人机在120米高度以内飞行,无需线上申报,但必须严格遵守120米高度限制;蓝色区域以外均为管制空域,任何无人机起飞前均须通过UOM平台申报,获批后方可飞行,禁飞区域严禁进入。
三、确保资质合法
操控小型及以上(重量7千克以上)无人机,操控人员需取得民航相应执照;开展经营性飞行活动应当投保责任保险,全程做到合法合规。
什么是无人机“黑飞”
无人机“黑飞”,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空域管理规定,未履行登记、审批手续开展飞行的违规行为。
常见情形有:
1.无人机未完成实名登记擅自升空;
2.未经报备闯入机场、军营、政务区域等管制空域;
3.飞行高度超出120米且未报备审批;
4.通过破解、改装设备方式突破限飞设置;
5.开展商用航拍却无对应运营资质。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未经实名登记实施飞行活动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2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五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违反本条例规定操控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的,由公安机关对其监护人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实施违规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五十一条:未经批准操控微型、轻型、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管制空域内飞行,或者操控模型航空器在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划定的空域外飞行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飞行,可以处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实施违规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五十六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空域绝非法外之地,无人机飞行不可随心所欲。请广大“飞友”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开展飞行活动,摒弃侥幸心理,坚决杜绝无人机“黑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