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今天来这儿干什么的?”
“取……取现金的。”
面对民警的询问,男子的回答迟疑躲闪。民警打开车上黑色包裹,里面赫然装着3.8万元现金。这一幕,发生在9月17日的禹王派出所。
当日,黄州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联合禹王水陆派出所民警正在搜寻一起诈骗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侦查力量正在案发地周边道路全力展开地毯式搜寻。
突然,在禹王派出所门前,一个形迹可疑的身影进入民警的视野——这名年轻男子戴着厚重的头盔和口罩,推着一辆抛锚的摩托车,在路边艰难推行。当注意到警察的目光后,他不自然地将眼神撇向一边,同时加快了脚下的步子。民警当即上前核查,发现他的车上有一个用胶带缠得紧紧的黑色包裹,里面有3.8万元现金。
据其交代,自己名为张某,受诈骗团伙指派,在黄州城区找诈骗受害人取“包裹”。
经查,张某曾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刑罚,出狱尚不足两年,如今再次铤而走险。张某自恃具备较强反侦查能力,在收到受害人信息后多次在目的地附近兜转,不敢直接见面取款。最终他还是铤而走险拿到赃款准备逃离,没想到,就在民警研判调度、全域排查之际,他推着的故障摩托车途经禹王派出所门口,自投罗网。
到案后,嫌疑人张某对帮诈骗团伙转移资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民警核查发现该男子有吸毒前科,随即开展毛发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依托咪酯呈阳性。目前,该案件分两条线同步办理:针对吸食依托咪酯的毒品违法行为,由禹王派出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并可依法强制戒毒;针对帮助诈骗团伙转移资金的刑事犯罪,由刑侦大队依法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涉案3.8万元现金已全额返还给受害人,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
1. 帮人取现,可能是帮凶。诈骗团伙需要“车手”帮他们取走受害人送来的现金,以躲避线上追踪。不要以为“只是跑个腿”就没事——为诈骗团伙转移资金,涉嫌违法犯罪,面临刑事追责。2. 依托咪酯已列管,吸食即违法。依托咪酯已被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吸食依托咪酯就是吸毒,成瘾人员将被依法强制戒毒。法律面前,没有“软性毒品”的说法。3. 接到“送现金”要求,立即报警。骗子让受害人线下送现金,就是为了避开银行和线上转账的监管。凡是让你取现金、送现金给陌生人的,都是诈骗。遇到这种情况,请立即拨打110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