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国动办关于危害人防工程行为线索征集的通知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禁止下列危害人防工程的行为:
一、侵占人防工程;
二、改变人防工程的主体结构;
三、偷窃、损毁、拆除人防工程的设备、设施;
四、在人防工程内或者安全保护范围内,生产、经营或者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等危险物资;
五、向人防工程内或者安全保护范围内排入废水、废气或者倾倒废弃物;
六、占用、堵塞人防工程的进出道路和通风、出入等孔口;
七、在人防工程进出口部和人防工程出入通道内建设建筑物和构筑物;
八、在人防工程安全保护范围内进行采石、取土、钻探、爆破、打桩等作业;
九、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危害人防工程安全和使用效能的行为。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人防工程的义务和举报危害人防工程行为的权利,保护人防工程,需要您的加入!广大市民朋友,如果您身边有以上危害人防工程的行为,请向我们提供有关线索:
一、危害人防工程行为类别:(可做文字描述,也可直接填写以上类别编号)
二、人防工程所在地点:(如:XX区XX路XXX号XX小区)
三、线索提供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线索提供可发送邮件至:912198271@qq.com,也可拨打电话0713-8122030(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黄冈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5年10月14日
202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1月30日,黄冈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公开征求《黄冈市国动办关于危害人防工程行为线索征集的通知》的公告,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在征集期间,未收到有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