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31日,省人民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湖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其中第三十条规定“警务辅助人员依法享有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待遇”。

为进一步扩大公积金缴存覆盖面,让住房公积金制度惠及更多群体,9月5日上午,蕲春办事处归集部工作人员主动对接蕲春县公安局,上门沟通交流,详细讲解住房公积金政策内容和建缴法规依据,介绍住房公积金的独特优势作用,希望能争取到公安部门的大力支持,为全县辅警、协警人员依法享受住房公积金权益和实现“住有所居”安居梦打下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