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雷火2023”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红安县公安局主动担当作为,各警种部门和各派出所紧密协同,精准打击,抓获涉电诈违法犯罪嫌疑人29名,追赃挽损143万元,取得显著成效。
队所联合抓获两名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嫌疑人
2023年1月,红安县觅儿寺镇居民董某某在某虚假投资理财平台上被诈骗四万余元,其中部分被诈骗资金转入犯罪嫌疑人覃某某和董某巍银行卡中。3月14日,红安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觅儿寺派出所民警兵分两路,分别赶赴广州市白云区和北京市昌平区,将犯罪嫌疑人覃某某和董某巍抓获。
经查:2023年1月份期间,两人为获利,在明知其上线通过银行卡“洗黑钱”的情况下,以每张银行卡每天约1000元的价格,将自己的一张银行卡提供给对方用于“跑分”,多次为对方“刷脸”验证转账。
覃某某为获利,配合对方到银行自助取款机取现4万元,其银行卡过账流水金额共计200余万元,非法获利3000余元。
董某巍为获利,配合对方到银行自助取款机取现,其银行卡过账流水金额几百万元,非法获利16000余元。
目前覃某某、董某巍两人已被红安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该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免考买驾照?骗你没商量
2023年2月2日,红安县公安局永佳河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余某报警称:自2022年2月以来,在网上买驾驶证共被骗五万余元。接警后,派出所迅速核实情况:余某在家过春节期间想考驾驶证,考虑到即将外出务工,考驾照时间不足,就萌生了“买驾驶证”的歪心思。
情况核实后,红安县公安局永佳河派出所当即报请受立案,展开调查取证工作。通过红安县公安局反诈专班对案件反复进行研判,分析出涉案转账流水源头,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王某(河南商丘市人)。在宁波警方的协助下,3月19日成功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
经讯问:2022年2月至2023年1月期间,犯罪嫌疑人王某用抖音平台发布不用参加学习考试就能“办驾驶证”的不实视频,骗取受害人信任,编造各种理由,先后骗取受害人五万余元。
3月22日,红安县公安局永佳河派出所将追回的5万余元赃款如数退还给了受害人余某,为其挽回经济损失。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红安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出租、借用“两卡”来钱快,“进去”得也快
3月7日,红安县公安局反诈专班获悉:二程镇某村村民占某于2月20日使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了一张电话卡,由中间人吴某转交给张某,张某使用该电话卡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导致受害人赵某被骗15000元。
经反诈专班对案件梳理分析,成功确定占某和吴某的基本信息和藏匿地点。3月8日,办案民警依法对占某与吴某进行了传唤。经询问,违法行为人占某、吴某对自己涉嫌参与帮助信息网络诈骗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违法行为人占某、吴某已被红安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近日,红安县公安局七里坪派出所收到反诈专班下发的断卡线索,成功锁定违法行为人张某。经查,2022年12月21日违法行为人张某在明知个人银行账户不得出租、出借、买卖的情况下仍将其名下银行卡出借他人使用并提供实名核验,从中非法获利,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接收诈骗资金19000元。
张某的行为涉嫌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张某没收其非法所得,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2000元。
当前,涉“两卡”违法犯罪问题突出,社会危害严重。下一步,红安公安将持续对涉诈违法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严厉整治出售、出租手机卡和银行卡的违法行为,加大反诈宣传教育,提升群众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最大限度挽回人民群众的财产损失,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