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劳务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达15万余元,多次讨要无果,对劳动监察部门下达的《限期改正指令书》视若无睹。案件移交黄州公安路口派出所后,多次拒接民警电话,态度嚣张恶劣。

2020年1月2日至13日,黄州区劳动保障监察局接到多人投诉,反映在某劳务有限公司承建的工地施工期间共计15万多元的工资被无故拖欠,多次讨要无果,该公司及实际承包人丁某始终不愿支付劳动者工资。眼看辛辛苦苦的血汗钱被一拖再拖,得不到及时给付,让这些劳动者愤怒不已,他们恳请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一定要伸张正义,为他们讨回血汗钱。

黄州区劳动保障监察局接到投诉后,立即展开调查,多方联系丁某配合调查,说明情况。但让工作人员没有想到的是,丁某对劳动监察部门的协查要求一概不理,也不回信息、不接电话,更对下达的《限期改正指令书》毫不理会。
2021年3月,鉴于丁某的行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黄州区劳动保障监察局将此案依法移交到黄冈市公安局黄州分局,分局依法受理该案后高度重视,立即指定路口派出所迅速成立专案组,依法开展侦查取证工作。办案民警多次联系丁某,让其主动到案协助调查,丁某依旧我行我素,拒不到案,甚至将民警电话拉黑,像人间蒸发了一样。

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办案民警锲而不舍,想尽各种办法,积极查找丁某下落。2022年2月21日,获知丁某在武汉某地的信息后,办案民警立即赶往武汉,最终将丁某一举抓获归案。目前,丁某已经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和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提醒: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劳动者依法取得的劳动报酬受法律保护,企业经营者要本着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原则,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切莫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