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小额信贷的刘某因手头资金短缺,于是将自己的银行卡、支付宝账号提供给诈骗团伙转账,然后从中获利。近日,在武穴市公安局大金派出所民警的规劝下,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刘某主动投案自首。

2021年6月,大金派出所接到上级公安机关下发的线索,辖区内的刘某(男,32岁)名下两张银行卡涉及多起电诈案件。
接到线索后,该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民警展开侦查工作。经工作,民警很快查清了刘某的犯罪事实,但案发后刘某一直都在外地活动,给抓捕工作带来了难度。为让刘某尽快到案,办案民警多次上门做刘某家人的思想工作,并通过其家人联系上刘某,劝其回来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在民警的努力下,7月8日上午,迫于多方压力的刘某主动到大金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经查,2021年5月2日,做小额信贷的刘某因资金短缺,伙同其朋友马某在广东东莞市一宾馆内为诈骗团伙进行转账。期间,刘某提供了自己的两张银行卡及支付宝账号,过账流水高达110余万元,获利4000元。
目前,嫌疑人刘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被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