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国家和省关于促进积极生育的号召,今年以来,黄冈市医疗保障局联合财政部门通过优化政策、简化流程、注重关怀等系列举措,不断提升参保人员生育医疗保障水平,为全市广大家庭生育提供坚实保障,助力群众美好幸福生活。
一是拓展保障人群。以更大范围惠民为目的,拓展保障覆盖人群范围,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保障覆盖所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选择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是扩大报销范围。以满足群众需求为目的,按照生育流程实际,综合全市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和医保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因素,扩大报销范围,将先兆流产、流产、引产纳入报销范畴,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因先兆流产发生的住院或者门诊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可纳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流产、引产发生的住院或门诊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可纳入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三是提高医疗待遇。以减轻群众经济负担为目的,结合相关政策,综合住院分娩医疗实际,实行不区分分娩胎次数、不区分顺产与剖宫产,取消有关报销限额,按照基本医保住院待遇标准执行,与基本医保年度最高限额合并保障。无论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按生育保险政策执行,还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按基本医保住院待遇标准执行,都为群众在生育过程中的各种情况提供了经济上的有力支持。上半年,全市生育住院医疗总费用9129.13万元,医保基金支付总额4171.98万元,有效提升了参保人员生育医疗保障获得感。
四是简化办理流程。以提升群众体验感为目的,取消享受生育待遇的前置条件,除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外,基本医保参保人员无需提供结婚证、生育服务证等证明材料,根据参保缴费情况,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或基本医保有关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极大地简化了办事流程,提高了服务质效,提升了群众体验感。
五是注重特殊关怀。以关爱特殊群体为目的,出台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待遇惠民举措,让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含未参保、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医保等情形)发生的产前检查、住院分娩、计划生育医疗费用,未经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可享受黄冈市职工医保生育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切实减轻了符合条件未就业妇女家庭的经济负担。
六是营造惠民氛围。以提高群众惠民政策知晓率为目的,为积极开展生育惠民政策宣传,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平台发布政策解读文章和信息,深入社区、企业等地开展政策宣讲活动,以真实案例和互动交流的形式,让市民充分了解生育医疗保障支持措施的具体内容和好处。
积极的生育医疗保障支持措施,提高了生育相关医疗待遇,为全市两百万家庭的生育大事提供了保障、减轻了负担、解决了后顾之忧,让生育家庭安心迎接新生命的到来,践行了黄冈医保人“一心为民 一生守护”的诺言。相信在黄冈医保的主动作为和积极努力下,全市人口结构将更加优化,家庭幸福指数将不断提升,中国式现代化黄冈实践将焕发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