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国家、省局关于做好“乙类乙管”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有关工作要求,做好定点医疗机构的相关政策宣传与解读,保障新冠感染患者医保费用应报尽报。2023年1月17日,黄冈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组织召开“乙类乙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工作培训会,城区28家定点医疗机构院长、医保办主任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就医管理科科长甘露丝对国家、省、市关于“乙类乙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进行了传达,并就医保支付范围、药品支付限制、医保费用清算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解读。
会议指出,各定点医疗机构必须吃透政策精神,才能全面、准确贯彻“乙类乙管”后新冠患者治疗费用医保相关政策。要确保符合条件的新冠感染患者医保费用应报尽报,做好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的政策宣传,执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治疗临时医保药品、诊疗目录的同时,严格把控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的用药、诊疗限制。
会议强调,各定点医疗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加强对内部监管,切实防范政策落实不到位、政策执行偏差等情况发生,保障人民群众平稳度过感染高峰期。(黄冈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侯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