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上午,英山县杉木乡安乐村村民桂先生夫妻二人在杉木乡便民服务大厅为7月出生的女儿办理户口登记后,在医保窗口办理了新生儿医保参保登记,并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绑定亲情账户、激活新生儿医保电子凭证。

在医保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他们,按照办事流程为其女儿办理新生儿医保参保登记,并向他们宣传讲解了新生儿医保参保政策。
根据居民医保政策,新生儿父母任意一方参加我县基本医疗保险并按规定缴费,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由监护人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免缴出生当年参保费用,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次年以新生儿本人身份参保缴费。其中新生儿父母任意一方参加我县基本医疗保险并按规定缴费,新生儿超过90天才办理参保登记的,要按普通居民标准缴纳当年参保费用,享受医保待遇时间从缴费票据记载日期的次日起至本年度的12月31日止。新生儿父母都没有参加我县基本医疗保险的,新生儿应在出生之日90天内由监护人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缴纳当年参保费用,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桂先生夫妻二人2023年均已参加并缴纳了本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他们的女儿可以免缴今年参保费用,自出生之日享受今年医保待遇。
桂先生说:“孩子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登记、医保亲情账户绑定、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几件事一起办,都能即时办结,减少了来回奔波的麻烦,省时省力又省心。医保窗口工作人员对政策的讲解耐心细致、清楚明白,便民服务大厅的一站式服务真不错!”。(英山县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