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下的守护】罗田警方破获一起网络销售非法出版物案
为深入推进“扫黄打非”工作,进一步规范辖区内出版物市场的经营秩序,近日,罗田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成功破获一起网络销售非法出版物案。
9月10日,罗田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接到湖北省“扫黄打非”办公室及罗田县文旅局移交的一条重要线索:辖区内某网店涉嫌销售非法发行的书刊。经文旅部门初步核查发现,该网店所售书籍来源不明、手续不全,存在非法出版嫌疑。
接案后,环食药侦大队立即成立专案组,办案民警迅速与文旅部门执法人员对接,详细梳理前期核查材料,侦查固定涉案网店交易记录,及资金流向等相关证据。
专案组对相关信息进行研判后,锁定了为该网店提供印刷服务的是位于四川成都的一家广告店铺,在该店铺内,民警现场查获涉案书籍印刷底稿、生产台账。
“非法出版物脱离国家监管,危害比想象的大。”办案民警介绍道。这类书籍未经出版行业专业审定,内容质量没有保障,扰乱出版物经营秩序,还有劣质纸张和有毒油墨等潜在隐患。
11月14日,专案民警将该网店实际经营人张某抓获归案。经查,张某在未取得任何出版、发行许可的情况下,私自印刷某类学习丛书数千册,并通过网店对外销售,牟取非法利益。
目前,张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什么是非法出版物?
是指未经国家批准的出版单位出版的在社会上公开发行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违反《出版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等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出版的出版物。
非法出版物的表现形式:
1.盗用、假冒正式出版单位或者报纸、期刊名义出版的出版物;2.伪称根本不存在的出版单位或者报纸、期刊名称出版的出版物;3.盗印、盗制合法出版物而公开销售的;4.公开发行的不署名出版单位或署名非出版单位的出版物;5.承印者以牟利为目的擅自加印、加制的出版物;6.被明令解散的出版单位的成员擅自重印或以原单位名义出版的出版物;7.未经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8.买卖书(刊、版)号出版的出版物;9.擅自印刷或复制的境外出版物;10.非法进口的出版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