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认为骑车技术好,武穴男子王某醉酒后骑摩托车上路,最终酿成交通事故,自己也受了伤。7月1日,王某因涉嫌危险驾驶被刑事拘留。
5月4日16时40分,武穴市公安局花桥派出所接到局110指令:石松线花桥镇下杨受二村路段,一辆摩托车与一辆大型普通客车相撞,请迅速前往处置。

接警后,民警陈春保、桂佳盛立即带领辅警陈明进、吕威赶赴现场。
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一辆直行的二轮摩托车与一辆左转弯的大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驾驶人王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在勘查事故现场的过程中,民警发现摩托车驾驶人王某(42岁,武穴人)涉嫌酒驾,遂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测试结果为97.3mg/100mL,系醉酒驾车。民警依法将摩托车驾驶人王某带至医院医治并抽血,后经黄冈中泽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3.97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

7月1日,伤愈后的王某来到花桥派出所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醉酒驾驶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违法事实。
目前,王某因涉嫌危险驾驶已被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民警提醒:“生命无价、酒后禁驾”,当您举起酒杯的时候,就请您放下手中的车钥匙,心存侥幸容易让自己陷入危险境地,最终害人害己,别忘了,家人时时刻刻等着你平安归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