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6日,蕲春县医疗保障局接到徐某某举报,反映蕲春县某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基金核查人员迅速对举报线索开展调查,发现该院存在串换项目、超标准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金额10297.20元,依据《条例》规定,责令该院改正违规行为,退回医保基金10297.20元,罚款10297.20元。依据《湖北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的规定,近期,给予举报人徐某某奖励205.94元。这是继5月份对举报人黄某某奖励1580元以来,蕲春县医保局再次对举报人进行奖励。
今年以来,蕲春县医保局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工作,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宣传医保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集中展示打击欺诈骗保工作成果,公开曝光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经办机构、参保人等各类监管对象欺诈骗保典型案例。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按照案值的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目前蕲春县举报奖励2起。省局领导在大会上,对蕲春局落实举报人奖励制度进行了通报表扬。
下步,蕲春县医保局将持续建立和完善举报奖励制度,促进广大群众和社会各方积极参与监督,切实维护基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