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收到“邹某某2022年度住院涉嫌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举报后,麻城市医疗保障局迅速组织相关人员对举报线索开展调查,经查,邹某某于2022年6月10日发生交通事故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由对方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其先后两次进行住院治疗,并通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医疗费用合计4232.56元,邹某某承认上述事实。
《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冈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黄政规〔2022〕6号)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麻城市医疗保障局对邹某某宣传了医保政策,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邹某某退回不应由医保支付的医疗费用。2023年3月21日,邹某某认识到自己的违规行为后主动认错,并退回医保基金4232.56元。麻城市医疗保障局根据《麻城市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第六条:“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按照案值的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最低不少于200元”的规定,对举报人给予了200元的奖励。
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其运行安全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医疗保障制度健康持续发展。在此,麻城市医疗保障局提醒每一位参保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事关你我他。发现骗保行为,请及时向当地医保部门举报,医保部门查实后将按规定予以奖励,我们将合力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救命钱”,织牢织密医保基金监管网。(麻城市医疗保障局 刘汉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