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梅县医疗保障局收到12345便民热线服务平台转办的投诉件,是小池镇一家用人单位的戴女士反映:她家小孩3月22号被动物咬伤,带到当地卫生院里打狂犬疫苗,医院和门诊护士说不可以刷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12345热线将市民电话转接到黄梅县医疗保障局进行处理。诉求:打狂犬疫苗是否能用医保共济支付报销。
猫抓狗咬,虽是市民日常生活中的小事,可医保政策设计却较为复杂,需要区分不同情况来决定待遇是否享受和如何报销,具体如下:
一、依据《黄冈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黄政规〔2022〕6号)文件第三十一条第(二)(三)项规定,动物咬伤,在不涉及侵权第三人,并且小孩用的狂犬病疫苗、免疫球蛋白、治疗费、一般诊疗费等符合湖北省基本医保《三个目录》使用规定,能用授权人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支付,反之不能;
二、符合以上规定的门诊费用,依据《黄冈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实施办法(试行)》(黄医保发〔2020〕31号)文件第六、七、八、九条规定,在校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不设定起付线,按实际发生费用额的60%进行报销,在一个结算年度内,累计最高报销限额为1000元;
三、如果家长在学校为小孩购买了商业“学平险”,还可以继续申请“学平险”理赔。以某款保险产品为例,其特殊意外医疗保险责任是对猫抓狗咬注射狂犬病疫苗及免疫球蛋白的一般事故,低于500元的按实际金额赔付,高于500元的按上限500元赔付。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猫抓狗咬等生活烦心事,医保不简单,涉及医疗(公共卫生)、医药(三个目录)、医保多项政策法规,而且还是个门诊多层次医疗保障问题。此事经我局工作人员耐心沟通,投诉人反映的事项已得到满意解决。(黄梅县医疗保障局 李志堂)